使用选择器继承精简CSS
编辑教程使用选择器继承精简CSS
使用sass的时候,最后一个减少重复的主要特性就是选择器继承。基于Nicole Sullivan面向对象的css的理念,选择器继承是说一个选择器可以继承为另一个选择器定义的所有样式。这个通过@extend语法实现,如下代码:
//通过选择器继承继承样式
.error {
border: 1px red;
background-color: #fdd;
}
.seriousError {
@extend .error;
border-width: 3px;
}
在上边的代码中,.seriousError将会继承样式表中任何位置处为.error定义的所有样式。
以class="seriousError" 修饰的html元素最终的展示效果就好像是class="seriousError error"。
相关元素不仅会拥有一个3px宽的边框,而且这个边框将变成红色的,这个元素同时还会有一个浅红色的背景,因为这些都是在.error里边定义的样式。
.seriousError不仅会继承.error自身的所有样式,任何跟.error有关的组合选择器样式也会被.seriousError以组合选择器的形式继承,如下代码:
//.seriousError从.error继承样式
.error a{ //应用到.seriousError a
color: red;
font-weight: 100;
}
h1.error { //应用到hl.seriousError
font-size: 1.2rem;
}
如上所示,在class="seriousError"的html元素内的超链接也会变成红色和粗体。
继承的高级用法
任何css规则都可以继承其他规则,几乎任何css规则也都可以被继承。大多数情况你可能只想对类使用继承,但是有些场合你可能想做得更多。最常用的一种高级用法是继承一个html元素的样式。尽管默认的浏览器样式不会被继承,因为它们不属于样式表中的样式,但是你对html元素添加的所有样式都会被继承。
接下来的这段代码定义了一个名为disabled的类,样式修饰使它看上去像一个灰掉的超链接。通过继承a这一超链接元素来实现:
.disabled {
color: gray;
@extend a;
}
假如一条样式规则继承了一个复杂的选择器,那么它只会继承这个复杂选择器命中的元素所应用的样式。
举例来说, 如果.seriousError@extend.important.error , 那么.important.error 和h1.important.error 的样式都会被.seriousError继承, 但是.important或者.error下的样式则不会被继承。这种情况下你很可能希望.seriousError能够分别继承.important或者.error下的样式。
如果一个选择器序列(#main .seriousError)@extend另一个选择器(.error),那么只有完全命中#main .seriousError这个选择器的元素才会继承.error的样式,就像单个类名继承那样。
拥有class="seriousError"的.main元素之外的元素不会受到影响。
像#main .error这种选择器序列是不能被继承的。这是因为从#main .error中继承的样式一般情况下会跟直接从.error中继承的样式基本一致,细微的区别往往使人迷惑。
继承的工作细节
跟变量和混合器不同,继承不是仅仅用css样式替换@extend处的代码那么简单。为了不让你对生成的css感觉奇怪,对这背后的工作原理有一定了解是非常重要的。
@extend背后最基本的想法是,如果.seriousError @extend .error, 那么样式表中的任何一处.error都用.error.seriousError这一选择器组进行替换。
这就意味着相关样式会如预期那样应用到.error和.seriousError。当.error出现在复杂的选择器中,比如说h1.error.error a或者#main .sidebar input.error[type="text"],那情况就变得复杂多了,但是不用担心,sass已经为你考虑到了这些。
关于@extend有两个要点你应该知道。
跟混合器相比,继承生成的css代码相对更少。因为继承仅仅是重复选择器,而不会重复属性,所以使用继承往往比混合器生成的css体积更小。如果你非常关心你站点的速度,请牢记这一点。
继承遵从css层叠的规则。当两个不同的css规则应用到同一个html元素上时,并且这两个不同的css规则对同一属性的修饰存在不同的值,css层叠规则会决定应用哪个样式。相当直观:通常权重更高的选择器胜出,如果权重相同,定义在后边的规则胜出。
混合器本身不会引起css层叠的问题,因为混合器把样式直接放到了css规则中,而继承存在样式层叠的问题。被继承的样式会保持原有定义位置和选择器权重不变。
使用继承的最佳实践
通常使用继承会让你的css美观、整洁。因为继承只会在生成css时复制选择器,而不会复制大段的css属性。但是如果你不小心,可能会让生成的css中包含大量的选择器复制。
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在css规则中使用后代选择器(比如.foo .bar)去继承css规则。
如果你这么做,同时被继承的css规则有通过后代选择器修饰的样式,生成css中的选择器的数量很快就会失控:
.foo .bar { @extend .baz; }
.bip .baz { a: b; }
在上边的例子中,sass必须保证应用到.baz的样式同时也要应用到.foo .bar(位于class="foo"的元素内的class="bar"的元素)。
例子中有一条应用到.bip .baz(位于class="bip"的元素内的class="baz"的元素)的css规则。当这条规则应用到.foo .bar时,可能存在三种情况,如下代码:
<!-- 继承可能迅速变复杂 -->
<!-- Case 1 -->
<div class="foo">
<div class="bip">
<div class="bar">...</div>
</div>
</div>
<!-- Case 2 -->
<div class="bip">
<div class="foo">
<div class="bar">...</div>
</div>
</div>
<!-- Case 3 -->
<div class="foo bip">
<div class="bar">...</div>
</div>
为了应付这些情况,sass必须生成三种选择器组合(仅仅是.bip .foo .bar不能覆盖所有情况)。
如果任何一条规则里边的后代选择器再长一点,sass需要考虑的情况就会更多。
实际上sass并不总是会生成所有可能的选择器组合,即使是这样,选择器的个数依然可能会变得相当大,所以如果允许,尽可能避免这种用法。
值得一提的是,只要你想,你完全可以放心地继承有后代选择器修饰规则的选择器,不管后代选择器多长,但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要用后代选择器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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